2008医保年度,城保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其中:①个人缴费部分先按2008年2月份职工本人实际缴费额为基数预计全年帐户资金,年终再按个人实际缴费金额清算。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与2007年相比,所有城保参保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具体是:
在职职工
34岁以下的,从110.8元提高到140元;
35岁到44岁的,从221.6元提高到280元;
45岁以上的,从332.4元提高到420元。
退休人员
74岁以下的,从886.4元提高到1120元;
75岁以上的,从997.2元提高到1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