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上海市医院综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版)》,市卫生局于2010年10月~11月组织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对本市申报三级综合医院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了医院等级评审。
经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评审、市卫生局2010年第22次局务会审议,现将通过评审的医院名单公示如下:
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合格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二、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合格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卫生局反映。
邮寄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上海市卫生局1001室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21565
电子邮箱:shwsjygc@163.com xxgk@smhb.gov.cn
上海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