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办理居住证的类别不同,《上海市居住证》有相应的申领条件,此种情况可以申领人才引进类、从业类和投靠类居住证。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本市已暂停受理个人办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办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须通过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具体情况建议您向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咨询,网址:www.12333sh.gov.cn您也可以登陆21世纪人才网查询,网址:http://www.21cnhr.gov.cn电话:64378292。申领从业类和投靠类居住证需前往您现居住地所属的居住证受理点办理,需提供《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拟在本市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8-49周岁的女性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办理从业类居住证还需提供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或城镇保险的缴费记录。投资开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市综合保险或城镇保险的缴费记录。办理投靠类居住证属于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居住证受理点的地址、电话请查询本网站的“服务窗口”。只需满足一类居住证申领条件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