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在看时事新闻、娱乐八卦时突然弹出来一条让你买情趣用品的广告,这给人带来不适,如果这网民是未成年人,就更加不好。这种情况相信大家都认为应该给予治理,但初看这个《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时,有些疑问会冒出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七条 不得制作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带有性暗示、性挑逗、性诱惑的;
第十二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复制、发布、传播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第十三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以人工编辑、机器算法等方式推荐、呈现信息环节的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版(页)面生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环节(服务类型、位置板块):…… (十)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屏)、推荐区、商品列表封面等……”
那么,问题来了, 电商平台还能卖成人用品吗?
不知道有没有相关规定将这个成人用品给区别对待了呢?